2010年1月1日,《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电视广告播出时间受到很大限制和压缩。为谋出路,各卫视改革传统的显性广告模式,更多地采用广告界限模糊、形式新颖的广告形态,将广告资源的开掘重点转移到创新广告模式上来。这一广告模式就是隐性广告。
隐性广告又称植入式广告或软广告,是指将产品或品牌及其代表性的视觉符号甚至服务内容融入电影电视剧或电视节目中,通过场景的再现,让观众留下对产品或品牌的印象,继而达到营销的目的。与显性广告有很大不同,它表现出很强的渗透性。
这种新的传播方式,改变了以往人们被强制观看广告的传统模式,观众在欣赏节目的同时也收看到广告,既达到了节目收视的稳定,又达到了广告传播的效果。这种传播方式一度呈现雨后春笋般的发展态势,但这种看似一举两得的传播方式,也显现了弊端以及带来的负面影响。
隐性广告对电视节目的负面影响
1.过于直白,令人反感
目前我国一些电视节目中出现的隐性广告就过于直白化,让消费者一眼就能看出是某某企业在做广告宣传自己的产品。在2010年的虎年春晚中,当《五十块钱》中两位演员一露面,围裙中央硕大的“鲁花”两字,比人脸还抢镜;过了一会,刘谦出来变魔术,配合出镜的是“汇源果汁”;但这些植入都比不上赵本山领衔的小品《捐助》赤裸,至少用东北腔说了五六次网站的名称,小沈阳则用几秒钟时间介绍了该网站推出的输入法,受到本山“青睐”的品牌还包括“国窖1573”,无论镜头从哪里切入,酒的名字都能出现在镜头中央。这不禁让有些网友质疑:这是在广告里面插播“春晚”?
2.衔接不当,逻辑混乱
电视编导或者广告商并没有过多地考虑产品本身与电视节目的相关度,表现形式不够自然化。大部分隐性广告多是在电视节目中出现产品的信息,缺乏对节目整体的思考。例如,在央视12套的栏目《道德观察》中,每期节目中都会出现某个广告字样,而且几乎每年都有不同品牌,这些广告有清华同方、云南白药、藏酒以及男装等,品牌众多,类别众多,与电视节目的内容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广告商为了广告宣传,电视节目负责人考虑广告效益,硬性将众多广告植入节目中,违反逻辑性,也让观众厌烦。更有甚者,在节目播出的画面中,不只使用一种广告的标识,而是两种或两种以上,如辽宁电视台知名节目《王刚讲故事》,广告标识多到让观众感觉画面混乱。还有很多广告商希望广告可以和电视节目连接紧密,很多节目最后的演职人员表就被品牌广告遮掩了。
3.硬性植入,事倍功半
因为电视节目中隐性广告时间短,表现方式受限,因此不能像传统广告那样详细介绍产品的功能、利益诉求、核心卖点、以广告语为主,只能以形象宣传为主。例如,通常娱乐性节目是植入广告的主要领域,而娱乐节目的娱乐性质决定了很多广告并不适宜植入其中,如在婚庆交友节目中用药品赞助商广告冠名,在重大访谈节目中用儿童产品冠名等,都是不适宜的表现。 电视节目中隐性广告解决方案
1.把广告与节目品牌有效融合
这是现今比较常用的电视广告植入模式,如江苏卫视收视率很高的《非诚勿扰》节目,被某品牌手机广告常年赞助,这种电视节目和广告品牌达成的长期协议,可以将广告品牌与电视节目有效融合,既让观众喜欢节目,同时又清晰地记得广告品牌,主持人介绍节目时也可以直接说:“欢迎收看××非诚勿扰节目”,可谓一举两得。再如广受好评的湖南卫视知名节目《天天向上》,已经长久被某运动品牌冠名,在观众心目中对品牌和节目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不错的隐性广告植入形式。这种融合表现在两点:一是节目诉求的价值观与品牌的价值观尽量一致;二是目标观众和产品目标消费者要有共同点,这样才能取得植入式广告的最佳效益。



